第75章 别人做的事记在他头上

“右边有九条,左边没有。”

“左边有九条,右边没提。”

“左边没提的是哪些啊。”

温良用铅笔尖点了几行。

“九月二十二号进档案室。十月二十号挂号。十月二十一号那场会。十月三十号领笔。十月三十一号复印。”

“十一月七号家长会签字。十一月二十一号交成绩备案。十二月一号办备案。十二月三号归档。”

“这九条……”杜小满说,“怎么一条都没提。”

“因为这九条都有第三个人的字。”

“签字、登记、批复、备案、会议记录。”

“写上去,我一张一张拿出来对,对完他自己难看。”

“这九条里头,有三条是他自己签的字。”

杜小满没有说话。

她低下头,又看了一遍那两页。

“那就是说……”

“说下去。”

“他挑的都是没有字的那些。”

温良把铅笔放下了。

“对。”

十点二十。

他翻到后面一页新的,用尺子画了两道竖线。

三栏。

真假可辩

三栏的宽度他量过,一样宽。

不让哪一栏看着比别的宽。

“再念一遍。”

“还念啊……”

“这次只念条号。”

“念完我往一栏里划。”

“第一条。”

真。

“第二条。”

温良的笔停了半秒。

“调三年考勤,年级组有调阅单,武大军签的字。”

“‘私自’两个字不成立。”

假。

“第三条。”

“卡片是我建的,没错。”

“可是十二月一号我在年级组例会上把这五十三张摊在长条桌上讲了二十分钟,办了备案表。”

“十二月三号又抄了一份归年级组。”

可辩。

“第四条。”

真。

“第五条。”

“十一月七号年级组批复,第三十四条,武大军签名压日期。”

“批文原件在他手里。”

假。

“第六条。干预年级考场编排,导致三个班一百五十九人重排。”

温良把这一条念了两遍。

“这条最有意思。”

“怎么了。”

“重排是曹主任签的字。”

“变更单上写的是‘原编排以成绩数据为排序依据,不符合《考务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

“那行字是他自己的笔迹。”

“变更单的复印件在我教案本里。”

“原件在教务处归档。”

假。

“第七条。”

真。

“第八条。”

真。

“第九条。”

杜小满等了两秒。

“老师。”

“嗯。”

“这条能不能放‘可辩’。”

“不能。”

“十二月五号那天晚上,我确实让全班把桌子推开了。”

“我确实让十一个人按立场站到三个角落去。”

“这两件事我都做了。”

真。

十一点十分。

十七条走完了。

温良数了两遍。

真:五条。

其余:十二条。

“五加十二。”杜小满说。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