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撕掉那一页的存根

“我们从第十四条开始。”

十二月二十四号,上午十点。

市教育局,信访接待室。

三个人。

柏文山坐主位。四十来岁,信访科干事,桌上摊着一个硬皮记录本和一支中性笔。

本子还没有翻开。

笔横放在本子上头,笔帽没拧。

曹永年坐他左手边,代表学校。

温良坐对面。

“第十四条。”柏文山念,“该教师个人档案存在缺页,涉嫌自行销毁不利记录。”

“这一条在十七条里最重。”

“前面十三条讲的是工作方法,可以讨论。”

“这一条讲的是销毁。”

“销毁记录属于弄虚作假。”

“坐实了,不是工作方法问题。”

“不是工作方法问题,是什么问题。”

柏文山没有答这一句。

他把笔拿起来了。

温良没有说话。

“你先看一份东西。”

柏文山从文件袋里抽出一沓复印件,推过来。

“这是随举报材料一起附来的。”

“你的个人档案复印件。”

温良把手放在这一沓上。

“我能翻吗。”

“可以翻。不能拍照,不能带走。”

“我看多久。”

“看清楚为止。”柏文山说。

“但是最后要还给我。”

温良把这一沓拉到自己面前。

复印件,A4,装订钉在左上角。

他没有从第一页开始看内容。

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数页。

不看内容,先数张数。

一张一张往过翻,翻一张记一个数。

一。

二。

三。

四。

翻到第五页的时候,他的手停住了。

这一页跟前四页不一样。

前四页是他见过的东西——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任职记录、二〇二三年那份记过决定。

第五页不是。

这一页他从来没有见过。

他在这一页上停了大概五秒。

这五秒他没有去看上头的字。

他看的是这一页的边。

他往下翻。

六。七。八。

第八页是最后一页。

温良把这一沓合上,转过来正面朝上,推回桌子中央。

“柏干事。”

“嗯。”

“这份复印件一共几页。”

柏文山把材料拉回去,自己数了一遍。

“八页。”

“我的档案,”温良说,“一共七页。”

柏文山抬起头。

“七页?”

“七页。”

“可是装订孔有八个。”

“这个我说过一次。”

“九月二号下午,在教师办公室,当着四个人说的。”

“那天办公室里连我一共五个人。”

“那三个今天还在那间办公室上班。”

“那天曹主任也在。”

曹永年没有动。

他坐在那儿,两只手叠放在桌上。

“曹主任。”柏文山说。

“……嗯。”

“他说的这个,有没有这回事。”

曹永年停了两秒。

“有。”

“九月二号那天我把他档案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