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子骞(公元前536--公元前487),名损,字子骞,汉族,中国春秋末期武棠邑(今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大闵村)人,孔子高徒,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回并称,为七十二贤人之一。他为人所称道,主要是他的孝,作为二十四孝子之一,孔子称赞说:“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元朝编撰的《二十四孝图》中,闵子骞排在第三,是中华民族文化史上的先贤人物。1074年,济南太守李肃之在墓前建祠祭祀,由苏辙撰文、苏东坡书写《齐州闵子祠记》的石碑,叙述了修建祠堂的经过。到明代,经历城人刘敕发集,捐资重修了闵子骞墓和祠,并在殿后修起了“讲学堂”的东西厢房“斋”和“芦花馆”。
闵子骞崇尚节俭,鲁国要扩建新库房,争取他的意见时,他批评说:“原来的库房就很好,为什么再劳民伤财去改造?”孔子赞成他的意见,赞扬说:“这个人平时不乱说,讲出话来就非常正确。”
季桓子想聘请他当费邑宰,管理费地。起初闵子骞不同意,对来人说:“好好给我辞去这个职务,如果再来,我就离开此地到汶上去(暗指离鲁奔齐)。”可是后来经孔子劝说,还是任了费宰,并把家迁到东蒙之阳,村名闵子庄(今闵家寨)。他治理费地很有成绩,但看不惯季氏行为,最后毅然辞职。由此可以看出闵子骞刚正不阿的品格。
单衣顺亲
闵子骞兄弟共二人,母亲死后,他们的父亲又娶了一个继母,继母又生了两个孩子。闵子骞给他的父亲驾马,缰绳从手里掉下来,他的父亲握着他的手,发觉他的手很冷,穿的衣服也很单薄。父亲回去后,把继母生的孩子叫来,握住他的手,手是温暖的,穿的衣也很厚。就对妻子说:“我娶你的原因,是为了我的孩子,现在你欺骗我,让我的孩子受寒,你走吧,不要再留在我家。”闵子骞上前说:“如果母亲留在了我家,就只有我一个孩子受寒;如果母亲离我们而去,四个孩子就都会受寒啊。”他的父亲默不作声,然而继母也后悔了。
鞭打芦花
体现闵子骞孝心的就是大家熟知的“鞭打芦花”的故事。
鞭打芦花
这个故事由来已久,宋(元)《说苑》里就收入了《闵子骞单衣记》。这个故事是说闵子骞十岁丧母,其父闵世恭再娶,但继母李秀英虐待他,给自己两个儿子做的棉衣里装的是棉花,给闵子骞做的棉衣里装的是芦花。冬天外出驾车时其父发现了这件事,很生气,决定休了李秀英。但闵子骞以德报怨,尽力劝说,双膝跪地以情动父:“母在,一子单,母去,三子寒。留下高堂母,全家得团圆……。”继母深受感动,遂对三个儿子一般看待。这个故事很感人,人有做诗称赞:“闵氏有贤郎,何曾怨后娘;车前留母在,三子免风霜。”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类似的记载,只是情节略有不同:李氏有了亲生儿子以后,为让他独占家产,就设计让赵财主招闵子骞为婿。先是劝婚,继而督婚,甚至逼婚。这件事令其父恼怒不已,遂要休了她,接下来的就和上边的故事大同小异了。孔子听说了以后,对闵子骞极力赞赏,他说:“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间”。
当时孔子正在广收门徒,所以一家人和好以后,闵子骞就投师孔门。但当时家贫交不起充学费的束修(干肉条),他就为老师奉上一缸精心酿制的佳酿。同学中有人嗤笑说:“曹溪之水,怎能抵得上束修?”孔子闻言,讲学时故意说道:“闵子骞千里求学,精神可嘉,虽是曹溪一滴,远胜束修百条。”闵子骞求学后,读书刻苦,为人沉稳持重,崇尚节俭。”闵子骞重视道德修养,淡漠仕途名利。季桓子想聘请他当费邑宰,管理费地。开始时他不同意,因为他认为季氏是通过篡夺才当上国君的,如果做了他的官,就违背了忠信,所以就推辞说:“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暗指投向齐国)后来经孔子劝说,还是任了费宰,并把家迁到东蒙之阳(即闵家寨)。他治费很有成绩,但看不惯季氏行为,最后毅然辞职,又随孔子去列国游学,病卒于长清县内。
人物影响
闵子骞为寡言稳重,一旦开口语出中肯。孔子评价:“夫人不言,言必有中。”历代帝王因闵子骞的德行高尚,对其屡有追封:唐朝开元二十七年追封费侯,北宋大中祥符元年封琅琊公,南宋度宗咸淳三年又称费公。
真正令闵子骞名传千古的还是他的孝行故事。除《论语》的记载外,司马迁的《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宋元时期的《闵子骞单衣记》等都对闵子骞的孝行有所记录或赞誉。元代郭居敬编的《二十四孝》和明朝编撰的《二十四孝图》,均将闵子骞的故事列为第三篇,标题是《单衣顺母》,亦即俗称的《鞭打芦花》。文曰:“周闵损,字子骞,早年丧母。父娶后母,生二子,衣以锦絮;妒损,衣以芦花。父令损御车,体寒,手无法握住缰绳。父查知故,欲出后母。损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母闻,悔改。有诗赞道:闵氏有贤郎,何曾怨晚娘?车前留母在,三子免风霜。”闵子骞由此被奉为历史上最为孝顺的二十四个典范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