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的男儿,自己就是武士,自己还是农夫,自己也是伙夫。只要有需要,任何一个人煮的饭都不算难以下咽。
行军之,重要的就是吃饱,往往一场大战前,统帅会让部下吃一次热腾腾的白米饭,不只是为可能死去的兄弟送行那么简单。
热量,才是人运动的根本。
早早的炊烟四起,脑后扎着金毛鼠尾辫的铁浮屠们开始进食,当然,不是米饭,而是刚刚捞出来的热饼子和热腾腾的羊肉汤。
只是,金兀术斥候的带领下,来到了上京城北门外。
那个坑洞上,明明有一层亮晃晃的东西。
这和昨夜砰砰砰砰响了半夜的声音有什么关系?
那东西,似乎是冰,对是刀子砍不动的冰。
昨夜开始下雪,吴乞买翻身起床,立刻叫手下收集全上京城所有冻起来的水缸的冰坨子。
这些冰坨子抬上城头,然后丢下去,便成了冰渣子。
不计其数的冰渣子丢下去之后,开始做后一步,吴乞买赌。
一桶桶冰水,还没有结冰的水倒了下去。若是魏国学堂的人听到,定然会说,这是冰水,零,和冰其实是一个温。
要是提早两个月多好,全上京的水到城下,足以造出一座水晶宫。
只是,这雪来的太及时了!
那些冰渣子冰坨子间覆盖着一层水,缓缓侵入,整整半夜只是结了一层儿壳子而已。知道清晨,也就是子时之后。气温猛然下降不少,终于冻起来了。
吴乞买不由想起了儿时,大冬天的,自己啐了一口唾液,落地却摔成了几块,寒冷,便是这样的无敌。
金兀术胜就胜寒冷穿行到了寒冷的北边,打了吴乞买一个措手不及。
但是至少今日,金兀术暂时失败了。
一尺厚的冰,比一尺厚的青石硬多少,自己去劈一掌就知道了,当然,不是练家子的话,两掌都只会感觉手痛。
硬要比较的话,就是铝合金和钢的区别。
要用刀跺开一尺厚的兵,不如烧开水浇来的实。
可惜了是金兀术,要是是方天定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运来几马车的碳渣滓,倒上去吸收太阳光的热量,顶多半个小时这一尺冰就会变成一滩水。
但是金兀术不懂这个,于是,金兀术回到了大营,气恼无以复加。
片刻之后,金兀术再次到了城外,大手一挥,手下一员将领策马上前,大喝道:“城的人听着,吴乞买乃是叛离,若是今日尔等不投降与大将军,来日破成,定当血洗三日,以儆效尤。”
以儆效尤,居然懂得以儆效尤了。
不要以为是同族人,便下不去手。曹操,刘备,都做过屠城的事情。
屠城的目的很简单,瓦解城的抵抗,让其内乱。
到底是冰冻三尺厉害,还是狠戾的人心让人胆寒?
同年同月同日,方天定一身白袍,额头上系着一根红色的头巾,当然,不是包着头,而是系额头上的窄头巾。
方毫与方天定对立而战,手握那杆银晃晃的钢枪。
这杆枪,是方天定亲手打造的,与其一起打造持枪的工匠糟了不少罪,却也学到了一种失传的,或者说后世重找到的绝妙锻造方法,折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