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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晚我们打狗肉火锅,我们家乡的人都喜欢吃狗肉,听说外国人不吃狗肉,他们认为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新闻报道说,连穷得要饭的非洲人也不吃狗肉。其实狗是最粗长的动物,狗可能以吃屎当粮食,即使是流浪狗翻拉圾桶也能长大,有骨头它更高兴。
在某些发达国家,吃狗肉是一种刑事犯罪,是要被抓坐大牢的。
所以,我个人认为,如果非洲人民都养狗,那就不会闹饥荒了,准能天天吃肉。可是穷得要饭的非洲人民居然也学老外那一套,宁愿饿肚皮也不吃狗肉,愚蠢。
所以,我有时候一冲动,真想直书给联合国秘书长,倡议他要在全世界范围提倡各国,把狗列入猪牛羊等待宰食用牲畜之列。可这一愿望一直没有实现,因为我问过很多人,包括地位显赫的朗叔,他说我得了失心疯,胡扯淡。
我堂哥唐磊吃狗肉火锅前总喜欢先装半杯白酒,往酒里放两个土鸡蛋和黑芝麻搅浑,再用滚烫的狗肉汤一冲,然后一口把这混合液体全吞了。我问宋海滔为啥这样吃,他说大补,而且特壮阳,所以这也成了我打狗肉火锅的习惯。
“浜仔,你怎么喝法这么奇怪。”亚敏看我喝了那杯混合物液体后,新奇地问。
钟武笑道“今晚你就知道厉害了,唐浜会让你在床上有快要升仙的感觉,哈哈。”
“吃饭也没点正经。”亚真骂钟武。
我们正吃得高兴,亚森忽然推门进来,最令我们惊讶的是,朗叔也跟在他后面。
我笑道“朗叔,你老人家也来了。”
朗叔骂道“我很老吗?才三张几嘢!,金刚,给我们加两个位,我和亚森都没吃晚饭。”
莫高问道“朗叔,我们吃狗肉,没有其他肉,你吃吗。”
朗叔说“当然吃,跟着你们都破处好多次了,不在乎多一次,神会宽恕我的。”
原来朗叔的老婆信基督教,她强逼朗叔也信基督教,听说是为了日后好移民外国。朗叔以前不吃狗肉,跟我们混多了,也喜欢上吃狗肉。
朗叔骂我们都是恶魔犹大的化身,他说他是近墨者黑了,跟着我们破了口戒。朗叔以为他自己很纯洁,他也只是个信基督教的黑社会老大而已,有时候他说我们带坏他,我真想揍他一顿。
金刚和亚信连忙去拿橙子和碗筷,朗叔也狼吞虎咽起来,我猜朗叔应该是有很重要的事情,否则也不会冒雨亲自开几个小时车来惠州。
吃完饭,亚敏几个女孩子收拾东西,亚森、朗叔、我、莫高、钟武、金刚六个人集中到隔壁金刚这边的宿舍里开会,我想应该是要干重活的时候了。
朗叔用牙签剔着牙说“各位兄弟,这段时间都辛苦了,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过年了,大家想不想过个肥年。”
朗叔用牙签剔着牙说“各位兄弟,这段时间都辛苦了,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过年了,大家想不想吃大茶饭,过个肥年。”